一审法院忽略了5月29日面谈的关键细节,即老板所说的“回家等”,而仅关注“滚”这一词句,未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判决。
公司在处理此事件时,未及时发出明确的到岗通知,导致无法证明员工未按时到岗,最终错失了法律操作的最佳时机。
公司因操作不当,导致法律纠纷升级,最终败诉。若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,可能避免此结果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霈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员工因一句滚未上班,劳动仲裁后获赔15.98万元》